各有關高等摩臣2:
為進一步深化本市普通高校教育教學改革🐏🧛🏼,構建高等教育“立交橋”,根據教育部規定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後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9〕6號)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備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幹意見》(滬委發﹝2011﹞24號)精神,2012年本市繼續實施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本市2012年招收“專升本”新生名額,總體控製在3130人以內(含招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退役後招生計劃和本市高校大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入伍🏌🏼♂️,退役後復學的2012年應屆專科(含高職)畢業生招生計劃)🧤。具體名額根據招生摩臣2申報情況🐽,由市教委統籌🧔🏻♀️,如摩臣2需調整計劃,請於5月16日前填報《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計劃調整申請表》(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及辦法
1.報考對象為本市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專科(含高職)畢業生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錄取的2012年應屆專科(含高職)畢業生。其中,包括2012年春季畢業的專科(含高職)畢業生,不包括示範性軟件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下同)。
2.本市具有專科(含高職)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
3.本市高校大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入伍🧑🏼🚒,退役後復學的2012年應屆專科(含高職)畢業生👷♂️。
4.考生須持有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425分以上(其他語種作為個案向市教委報批)🚵🏻♀️。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報考資格由招生院校自主確定⭕️。
5.各招生院校原則上應要求考生持有上海市高等摩臣2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證書,對沒有證書的考生應組織與該考試大綱同等要求的考試👨🏼🦰。相關要求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
6.專科(含高職)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後招收的“專升本”新生和本市高校大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入伍,退役後復學的2012年應屆專科(含高職)畢業生不受上述4、5項所列證書限製。
7.各招生院校於4月21日、22日接受考生報名。
8. 每位考生限報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考生憑加蓋畢業摩臣2教務處或學生處公章的畢業證明原件進行報名🤶🏿,各招生院校在接受考生報名時須核收考生的畢業證明原件。
9.專科(含高職)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憑身份證、專科(含高職)畢業證和士兵退役證到所報考的高校報名。
10. 本市高校大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入伍💂🏿,退役後復學的2012年應屆專科(含高職)畢業生憑加蓋畢業摩臣2教務處或學生處公章的畢業證明原件和士兵退役證到所報考的高校報名。
三🧗🏼、考試安排
1. 201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繼續采用2011年招生考試方案,即不進行全市統考,由各招生院校依法自主組織考試🧑🏿🎓,按事先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並承擔相應責任🐓。
2. 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專業基礎等考試⏰,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5月6日。
3. 各招生院校參照2011年成人招生專升本考試的科目設置和復習大綱,為專科(含高職)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和高校大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入伍,退役後復學的2012年應屆專科(含高職)畢業生單獨組織命題,與自行組織專業基礎考試同時開考🏜,做到“同時考不同卷”🧙🏻。
四🌁、招生章程的製定
各招生院校於2012年3月23日前向市教委報送摩臣22012年“專升本”招生章程及副表,招生章程的基本格式見附件2(同時將電子文檔發送至高招平臺市教委學生處 周紅星)🦵🧑🍼。市教委於4月6日前完成招生章程的審核、備案工作,並通過市教委網站等載體統一向社會公布。摩臣2應通過適當途徑向社會公布。經核準備案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摩臣2法定代表人應對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
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摩臣2新生學籍電子註冊暫行辦法》(詳見教學〔2007〕3號)和《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管理暫行規定》(詳見教學〔2001〕4號)💢,凡被本市高校錄取的“專升本”新生🧛🏿♂️,均須由錄取摩臣2在規定時間內將新生錄取名單和報到入學新生的學籍電子註冊數據報送市教委統一辦理新生學籍電子註冊。
各招生院校應嚴格根據事先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招生錄取,未按經核準的招生章程招收的“專升本”新生不予學籍電子註冊👨🏼🎓。未經學籍電子註冊的“專升本”考生,其本科學歷證書不予電子註冊。
六、各招生院校應加強領導,完善工作製度,摩臣2紀檢監察部門必須全程參與招生工作,加強招生錄取過程的監督檢查🙍🏻♂️,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和規範進行🤎。
七、經“專升本”招生錄取的新生學費標準📕,按照本市高校當年度同專業學費標準執行👧🏿。
附件:1.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計劃調整申請表
2.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內容
3.201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日程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3💆:
201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日程
日 期 | 工 作 內 容 |
2012年3月23日前 | 各招生院校向市教委上報招生章程 |
4月6日 | 各招生院校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並在市教委網站公布 |
4月20日前 | 各招生院校接受考生咨詢 |
4月21日至22日 | 考生報名 |
5月6日上午9⇒:00 | 各招生院校進行專業基礎知識考核 |
5月16日前 | 需調整計劃招生院校上報《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計劃調整申請表》 |
5月21日 | 各招生院校開始錄取新生,並在摩臣2網站上公布錄取標準👽,公示擬錄取新生名單一周 |
5月28日前 | 將公示後確定的擬錄取新生名單上報市教委進行審核🤏🏽🧜🏽♀️,包括書面和電子文檔,排序一致🧑🏿✈️,報送信息包含:序號、考試報名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錄取院校、錄取專業、層次、學製👩👩👦、政治面貌🔰、民族📴🤹🏻、考試科目分數🦕、總分🎱🧜🏻、畢業摩臣2🤹🏽♂️。 |
6月5日前 | 錄取結束 |
9月15日前 | 各招生院校統一向市教委報送報到入學新生的學籍電子註冊數據,市教委統一在教育部學籍學歷平臺予以學籍電子註冊(報送數據的排列次序應與錄取名單報送次序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