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滿意度調查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21]50號),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采用“互聯網+調查”方式👰♂️,對各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開展滿意度調查😧。調查時間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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